複合肥料(品目編號6-01)
1.適用範圍:本品目適用於以含有氮、磷、鉀三要素中兩種或兩種以上之複合肥料為主,並得附含鎂、錳、鋅、硼、有機質等成分。 2.性狀:本品為固態或液態。 3.成分: 3.1主成分: 3.1.1本品氮(N)、磷酐(P2O5)、氧化鉀(K2O)三要素或其中任二要素成分之合計含量,固態者應在15.0%以上,液態者應在10.0%以上,其要素成分含量應在1.0%以上。 38
3.1.2本品如含氮量者: (1)銨態氮(NH4-N)、硝酸態氮( NO3-N),其含量在1.0%以上者,應登記其含量。 (2)同時含有銨態氮及硝酸態氮,且合計含量在1.0%以上者,或含有銨態氮及硝酸態氮以外之形態氮(如尿素態氮),在1.0%以上者,應登記其全氮(N)含量,銨態氮、硝酸態氮登記為內含成分。 3.1.3本品如含磷量者: (1)登記全磷酐、檸檬酸溶性磷酐、檸檬酸銨溶性磷酐或水溶性磷酐者,其含量應在1.0%以上。 (2)登記全磷酐者,限原料中含有動、植物性有機質肥料,其檸檬酸溶性磷酐、檸檬酸銨溶性磷酐、水溶性磷酐含量達1.0%以上者,應登記為內含成分。 (3)如本品係由含有檸檬酸溶性磷酐之肥料與含有檸檬酸銨溶性磷酐之肥料合併製成者,可就檸檬酸溶性磷酐量或檸檬酸銨溶性磷酐量,擇一登記之。 3.1.4本品如含鉀量者: (1)登記全氧化鉀、檸檬酸溶性氧化鉀或水溶性氧化鉀者,其含量應在1.0%以上者。 (2)登記全氧化鉀者,限原料中含有動、植物性有機質肥料,其檸檬酸溶性氧化鉀、水溶性氧化鉀達1.0%以上者,應登記為內含成分。 3.1.5本品如含有檸檬酸溶性氧化鎂(MgO)或水溶性氧化鎂,其含量達0.5%以上者應登記之;如含有檸檬酸溶性錳(Mn)或水溶性錳,其含量達0.05%以上者應登記之;如含有檸檬酸溶性硼(B)或水溶性硼,其含量達0.02%以上者應登記之;如含有全鋅(Zn)或水溶性鋅,其含量達0.05%以上者應登記之。 3.1.6 本品登記含有機質者,其含量以乾基計應在30%以上,並以固態為限。 3.2有害成分: 3.2.1本品以每含1.0%氮、磷酐及氧化鉀之最大主成分合計量計,硫氰酸含量(以HSCN表示)不得超過0.005%,氨基磺酸含量(以NH2SO2H表示) 不得超過0.005%,二縮尿氮含量(Biuret-N,以N表示)不得超過0.01%,亞硝酸含量(以HNO2表示)不得超過0.02%,鎘含量(以Cd表示)不得超過0.000075%,砷含量(以As表示)不得超過0.002%,鎳含量(以Ni表示)不得超過0.005%,鈦含量(以Ti表示)不得超過0.02%,鉻含量(以Cr表示)不得超過0.05%。 3.2.2本品為液態時,氯化鈉含量不得超過5.0%。 4.限制事項: 39
4.1本品標示葉面施肥者,其主成分以登記水溶性為限。 4.2本品登記含有有機質者,其包裝標示應標明原料名稱。 4.3使用氯化鉀為原料者,不得標示為菸草用。 4.4本品登記含硼者,應於肥料包裝標示註明超量施用有毒害,請依肥料使用方法及使用量施用之警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