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長在小朋友面前拿出點心零食或聲光玩具,引起小朋友興趣和動
機,小朋友會想伸手直接拿物品,此時家長先不急著將物品拿給小朋
友,而是先示範簡單的動作並加上語言「要」(如:伸出手心向上表示
「要」 ;點頭表示「要」 ; 先伸手指一指物品,再伸出手心向上表示
「要」)讓小朋友觀察,接下來家長抓著小朋友的手帶著小朋友再做一
次剛剛示範的動作,再把物品給小朋友,滿足小朋友的需求。
2. 家長用步驟 1 的方式和小朋友互動約 5 次後,在第 6 次當小朋友同樣
有需求時,家長先示範簡單的動作(減少語言提示),之後鼓勵並等待
小朋友模仿出同樣的動作。
3. 若小朋友成功模仿出要求的動作,家長立即給予物品並提供口頭鼓勵
或抱一下小朋友;若家長示範完要求的動作且鼓勵小朋友模仿,小朋
友沒有模仿動作,家長同樣抓著小朋友的手帶他再做一次剛剛示範的
動作,再把物品給他。
4. 家長持續以示範、鼓勵的方式引導小朋友模仿動作。
小提醒:
家長一次只引導小朋友熟悉 “一種”動作,不要有時候示範伸出手心向上
表示「要」 ,有時候用點頭的方式表示「要」 ,會使小朋友混淆且不容易記
得。等到小朋友確實能夠自發性地做出目標動作後,家長再示範另一種動
作給小朋友看。
延伸活動:
1. 家長可以示範「揮揮手」或「搖搖頭」等動作給小朋友看,表示「不
要」的意思。
2. 家長可示範 「伸出食指」 的動作,指出要求特定物品或要去特定方向。
3. 家長可示範「手轉蓋子」的動作給小朋友看,表示「打開」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