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高年終獎金再回收 5年A走363萬元
桃園縣新屋鄉前任農會總幹事黃仁松,涉嫌將特定員工的「年終績效獎金」提高,透過農會姜姓、徐姓秘書回收部分獎金,相關員工也都奉行這個「不能說的秘密」,5年A走363萬元,黃仁松雖否認A錢、秘書則稱是「樂捐」,3人昨天被桃園地檢署依侵占等罪嫌起訴。
農會總幹事透過2秘書收錢被訴
檢方調查,60歲的黃仁松自94年5月起至102年1月間,擔任新屋鄉農會總幹事,58歲姜男及56歲徐女是其秘書。因總幹事主導農會營運、有考核員工績效權力,黃仁松涉嫌從97年到101年間,選定特定的農會員工,調高其年終績效獎金額度,待獎金入帳後再由姜、徐向這些員工回收獎金「差額」。
檢方說,黃仁松每年選定9到12名員工回收獎金差額,5年來A走363萬元,且每年配合的員工多是同一批人,縣調查站接獲檢舉偵辦,將黃仁松及姜、徐移送地檢署。
另案被判刑 辭去職務
檢方調查時,黃仁松堅稱沒有回收獎金;但姜男坦承從97年起透過黃仁松的指示,向特定員工回收獎金,所收的款項都交回給黃仁松,只是遵照「上級」提供的名單去收錢;徐女也坦承於102年間向特定員工收款並交給黃仁松,但辯稱:「那是因黃仁松要競選總幹事而發起的樂捐。」
因曾溢領的員工都指證有繳回獎金,檢調也查扣黃仁松的手寫名單等證物,檢方昨天偵結依侵占罪嫌將黃仁松與姜、徐3人提起公訴。黃仁松因另案被判刑確定,已於去年1月辭去總幹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