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粉不純需下架!食藥署接獲訊息,指部分市售麵粉混摻黃豆粉,今天公布檢驗結果,弘大昌貿易、日正食品販售的「登豐高筋麵粉」、「南北坊中筋麵粉」混入濃度低於1%的黃豆粉,但業者並未如實標示,須立即下架,待改正後才能販售,此舉違反食安法,最高可罰400萬元,已交由地方衛生局調查。
食藥署專門委員許朝凱表示,該署得知混摻訊息後,立即調查檢驗,結果確實在麵粉當中,檢驗出微量的黃豆DNA。中筋、高筋麵粉多用來製作饅頭、包子,添加黃豆粉的目的,可能是為增加Q度、變白,但若加太多,成品會出現豆臭味,所以多半非常微量。2項產品中確實含有黃豆粉,還需調查業者是涉及應標未標,還是知情卻標示不實。
食藥署研檢組科長林旭陽說,經檢驗發現,2款麵粉都有濃度低於1%的黃豆成分,雖然極微量,不過仍可辨別黃豆DNA。
許朝凱說,檢驗過程已排除工廠產品交叉汙染的可能性,登豐高筋麵粉上游原料「金獅牌活性特級高筋麵粉」,包裝上就標示有「黃豆粉」;至於南北坊中筋麵粉的上游是散裝粉,沒有標示。已移交新北市與南投縣衛生局,目前交由地方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