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蘭:請聽我說一個道理.在父母心中. 小孩是最重要的. 尤其是離婚的人. 我二姐如此. 你也如此. 老高當然也如此. 所以老高寧可一天混過一天. 欺騙你一年內找工作的承諾. 卻根本就沒盡力去找工作. 只敷衍你說工作難找. 如果有時間去幫他兒子餵狗. 為什麼沒時間找工作? 原來幫他兒子餵狗. 竟然比承諾過你一年內找工作還重要. 對你的承諾. 比不上幫兒子餵狗. 再說. 如果連替他生兒子的老婆. 都不要他. 或者是二人互相嫌棄不要對方而離婚. 將來就很可能不要你. 或者讓你也跟他老婆一樣不要他而離婚. 而且以後當他跟張大哥一樣躺在病床或進養老院. 就算請看護. 你也得花時間去陪他. 替他拿藥. 又要工作. 你不累嗎?